【串謀謀殺】涉串謀謀殺及藏有槍彈兩罪成 補習教師被判囚27年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2/03/10 13:1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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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案補習教師今於高等法院被判監27年。資料圖片

補習教師疑因不滿1名男子騙財及背叛他,聲稱要槍殺對方,並指使女侍應及兩名男子執行計劃,期間更曾到大埔廢棄學校試槍,最終未能成事。補習教師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串謀謀殺等罪成,今(10日)於高等法院被判監27年。法官判刑時指被告為始作俑者,屬指揮角色,被告聰明地利用他人作為步兵執行所有不法行為,法官指被告對社會造成威脅,須判以較長刑期監禁,就兩罪判入獄27年。


被告蘇翰韜(31歲),報稱任職補習教師,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串謀謀殺及串謀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兩項控罪,控罪指他於2018年11月某日至12月31日期間,在香港與翟詠詩及其他身分不詳的人,一同串謀謀殺林靖峰;另被控於2018年3月某日至2019年1月1日期間在香港,與翟詠詩及其他身分不詳的人串謀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,即槍、滅聲器和彈藥。案中另1被告則經審訊後脫罪,翟則就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兩罪,被判監6年半。

 

案中涉及其中一支手槍。林育慧攝

 

法官判刑時指,被告為本案始作俑者,指示案中特赦證人、女侍應翟詠詩(20歲)執行所有不法行為,翟因受愛情蒙蔽而遵從執行,被告亦因此利用及操控她,並安排另外兩名男子參與其中。被告曾指示翟購買化學品,聲稱用作炸死事主用。同年12月底,被告與翟等人曾到大埔一廢棄學校試槍,被告向翟表示須向事主身體開槍,同日被告於機場擬前往日本時被捕,翟則於翌日被捕。

 

法官指被告聰明地將涉案槍彈儲存於翟的住所, 被告精心安排意圖殺害事主的計劃,並且藏有涉案3支槍、500發子彈及滅聲器,利用翟及兩名男子執行計劃,當中涉及使用滅聲器及槍彈數量均屬加重案件嚴重性,就串謀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,判監14年。

 

至於串謀謀殺罪,法官指翟年少無知,愚蠢地受被告操控,幸翟最終被捕,有關殺人計劃亦未能成功執行,警方亦及起回涉案槍彈,阻止有關計劃實行。法官指被告精心策劃,利用兩名男子及比她年輕10年的翟作為步兵,被告的角色為指揮官,須判以較長刑期,就串謀謀殺罪判監27年,兩罪同期執行。

 

控方早前於開案陳詞指,被告因不滿1名男子到處騙財及背叛他而動殺機,被告又曾於大埔1間廢棄學校試槍,並指使女侍應翟詠詩要對事主頭部開3槍、身體開3槍。補習教師於警誡下稱正在拍攝一部反社會電影,其後承認曾試槍,但並不知道有真槍,以及沒有意圖殺人,其後各人分別被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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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林育慧